答读者问:国际社会如何界定恐怖组织

网络 刘洋 2019-04-09 10:06  阅读量:11928   

  编辑同志:

  美国总统特朗普8日宣布将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列为恐怖组织。请问,各个国家以及国际社会如何界定恐怖组织?

  广西读者  黄依然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1999年10月,联合国安理会通过针对阿富汗塔利班的第1267号决议,决定成立委员会监督对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的制裁行动。该委员会就是现在通常所说的“1267委员会”。2011年,“1267委员会”拆分为制裁“基地”组织委员会和制裁塔利班委员会。根据安理会历次决议,被制裁的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名单不断更新。截至今年4月初,安理会网站显示的名单上共有705名个人和364个实体被联合国制裁。《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五条规定:“联合国会员国同意依宪章之规定接受并履行安理会之决议。”这就是说,安理会的制裁决议对全体会员国均具有约束力。

  除联合国之外,世界上一些国家也发布自己的恐怖组织名单。以美国为例,美国国务院网站公布“外国恐怖组织”清单,目前该清单上共有66个组织。根据小布什总统签署的第13224号总统令,美国国务院还会同美国财政部确定是否将个人和机构列入反恐制裁对象清单。此外,美国还将有关国家列为支持恐怖主义的国家,朝鲜、伊朗、苏丹和叙利亚四国目前均被美国列为支持恐怖主义的国家。

  除美国外,欧盟也有自己的恐怖主义制裁名单。除落实对联合国名单上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的制裁之外,欧盟还制定“自主制裁清单”。欧盟理事会至少每6个月审议一次“自主制裁清单”。此外,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日本、韩国、以色列等国也都发布恐怖组织黑名单。中国从2003年开始公布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名单。(甄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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