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抗击疫情的医护及相关人员撑起职业伤害“掩护伞”

网络 林晓舟 2020-01-26 13:05  阅读量:11767   

  本报北京1月24日电 记者田雅婷24日从国度卫健委网站获悉,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事情,保障防治人员的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务部、国度卫生康健委连系发文明晰,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事情中,医护及相关事恋人员因推行事情职责,传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传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灭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报酬。  

  据相识,已介入工伤保险的上述事恋人员产生的相关用度,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元按工伤保险有关划定付出;未介入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元凭据法定尺度付出,财务补贴单元因此产生的用度,由同级财务予以补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务部 国度卫生康健委关于因推行事情职责传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事恋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务、卫生康健部分要密切共同,尽心尽力、当真实时地做好工伤认定和报酬付出事情。

 

【编辑:郭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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