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一女子洗澡被偷拍3年 警方回应质疑:嫌疑人被拘20天

网络 林晓舟 2019-07-18 22:37  阅读量:9705   

  中新网贺州7月18日电 (何承 邱浩程)广西贺州一女生微博发文称“洗澡被偷拍三年”一事激发外界存眷。7月17日晚,内地警方接管记者采访时回应称,经观测,偷拍者系当事人邻人,已被抓获,该案今朝仍在处理中。??

图为嫌疑人接管审讯。 何承 摄

图为嫌疑人接管审讯。 何承 摄

  2019年6月,贺州女生小吴(假名)报警称,有生疏人加其QQ,向其发送本身的沐浴照片。通过仔细比对,她觉察这些照片视频不是同一时间拍的,时间跨度长达两三年。

  警方随即备案展开观测。经周密观测,多方取证,警方于克日将嫌疑人吴某抓获。经查实,吴某为钻营感官刺激,多次用手机偷拍该女子,并通过加该女子QQ的方法向其发送视频截图。吴某对本身的违法事实招供不讳。

  “我从2016年到2019年一共偷拍了4次。”吴某称,偷拍缘于2016年父亲病重,本身心理压力大。

  据受害人小吴先容,2016年,她在家洗澡时曾留意到浴室窗口偏差处有摄像头,随后,其报警求助,但并未获得有效处理惩罚。动静宣布后,网友一度质疑警方不作为。

  对此,警方回应称,2016年7月8日,值班民警确实有接到该名女子的报警。

  “在接到电话后,我们当即出警赶到现场,在该名女子的共同下,对其洗澡间以及住宅周边,尚有她的邻人住处,举办了逐一地、具体地排查,并未发明有任何可疑的摄像设备以及视频图片。”贺州市公安局西湾派出所所长何巍先容,此次接处警未发明任何有效的证据和线索,“所以我们只将这次警情挂号在案,然后汇报该名女子,假如今后发明有什么可疑的景象,可以再次与我们取得接洽。”

  警方透露,今朝,该男人因得罪治安打点惩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偷窥偷拍泄露他人隐私,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八日惩罚,因为该男人在海外色情网站上传过一个淫秽视频,按拍照关法令条例同时行政拘留十二天,归并惩罚二十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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