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保护给“三江之源”披上保障的“外衣”

网络 刘洋 2019-05-31 21:20  阅读量:6952   

  中新网西宁5月31日电 (鲁丹阳)三江源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和发展研究协作机制签约仪式31日在青海省检察院举行,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和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签署了《关于建立三江源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和发展研究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

  三江源地区位于青海省南部、青藏高原的腹地,是长江、黄河、澜沧江三大江河的发源地。三江源地区不仅是中国境内最大的自然保护区,同时也是世界上高海拔地区生物多样性最集中的自然保护区。

图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和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签署了《关于建立三江源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和发展研究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 李维 摄

图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和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签署了《关于建立三江源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和发展研究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 李维 摄

  青海省检察院通过创新实践“加强专业化公益司法保护+促进自然保护地持久保育+推动生态社会治理法治化+依托生态保护基金解决鉴定难问题”的检察司法保护模式,积极构建方式多样、功能多重、效果多赢的服务保障三江源国家公园、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及其周边生态保护核心区域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工作新格局。

  《关于建立三江源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和发展研究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的签署旨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林草管理机关和国家公园管理机关在服务和保障“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探索构建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协作新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相衔接的生态保护运作模式。

  此次签约,标志着三江源地区、祁连山青海片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相衔接的生态保护运作模式已正式启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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