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消保委“联手”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

网络 刘斌 2019-04-18 10:01  阅读量:17949   

  新华社上海4月18日电(记者周蕊)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4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17日在此间签署了《长三角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维权一体化合作协议》,将推动联动监督和消费投诉纠纷化解,推进数据互通共享,助力长三角消费者权益保护进入新的“一体化阶段”。  

  4地的消保委将以上海大都市圈为重点,依托地域相连、经济相融、文化相通的整体优势,建立了信息共通、规制共建、资源共用、权益共护、成果共享5项原则,明确了联盟合作、协调通报、联合声明、培训交流、比邻合作5项合作机制。

  根据这一协议,长三角地区将积极承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溢出效应”,结合 “上海品牌”“江苏精品”“浙江制造”“安徽名牌”,提升4地的消费环境和能级。同时,还将联动开展商品服务社会监督和消费投诉纠纷化解,联手开展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联合开展消费体察、消费调查,推动长三角地区更多的市场主体建立消费纠纷处置绿色通道、先行赔付等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协议明确提出,将加快推动投诉数据互通共享,探索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开展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建立失信企业“黄黑榜”,督促经营者增强信用意识、诚信自律经营。

  此外,17日同时在此间成立的长三角消费维权联盟,将设立轮值秘书长,由4地消保委秘书长轮流担任,负责每年牵头召开长三角消费维权联盟工作会议,根据共同关注的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合作议题,商讨研究分工合作内容及维权工作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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