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组合拳”激发经济活力

网络 李晓华 2019-04-10 10:00  阅读量:11369   

  “减税组合拳”激发经济活力(新论)

  税制改革既能拓展市场主体收益空间,又可增强消费主体购买能力,当前增值税改革正是从供需两侧为经济发展输血造势

  降低税率在最终消费环节减税上千亿,全方位提升了实际购买力

  今年4月1日,四项增值税改革举措同时推出,形成了一套减税组合拳,预计可带来一万亿减税额。如此高强度减税,国内空前,国际上采取增值税的国家更未有过。  

  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主要包括四项核心内容。一是降低税率。将制造业等行业16%增值税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10%增值税税率降至9%;二是进一步扩大抵扣范围;三是全面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四是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占税收总额比重约40%多,既在生产环节征收,也在流通环节征收,市场主体和个人都是负税人。因此,当前的增值税改革减税红利将惠及全社会。

  回溯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程,税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始终发挥着推动经济不断取得突破性发展的作用。当前,我国经济总体运行平稳,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并加快转向高质量发展。消费升级不断催生新的内需扩张势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供给的质量和水平,这是一个结构再平衡的优化过程。税制改革既能拓展市场主体收益空间,又可增强消费主体购买能力,当前增值税改革正是从供需两侧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输血造势。

  从供给侧角度看,增值税减税会增强市场主体扩大投资能力。此次增值税改革,概括起来就是通过降低税率和增加进项税率抵扣额来减轻企业税负,如此大的力度会让企业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比如说,下调增值税税率可为物流业带来上千亿减税,对于正处在规模扩张期的物流企业,减税收益最大。降税率对实体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上下游双向互补激励机制,此次增值税改革推出两项增加进项税抵扣措施,可大幅度减轻企业进项税额占压资金压力,使企业在未取得销项税情况下即可收回成本投入占压资金,对自有资金高度短缺的企业来说可谓雪中送炭。

  从需求侧角度看,增值税改革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消费者购买负担,为消费扩张和消费升级创造了条件。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经济总量达到一定规模后,经济增长对消费进步的依赖度逐步提升属规律性现象。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已突破38万亿元,年增长率维持在9%左右,与居民人均实际收入7%左右的增速基本协调。但这两个数据也表明,今后消费扩张需要以两个数值差额不断缩小为条件。直白说,增强实际购买力是消费扩张的基本支撑因素。此次增值税改革降低税率相应也减轻了消费者购买货物和劳务的税收负担,从而增强了居民收入实际购买力。总体看,降低税率在最终消费环节减税上千亿,全方位提升了实际购买力。

  总而言之,增值税改革从供需两侧为中国经济注入了活力,增加了市场主体和个人的可支配货币收入,为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创造了资金条件。税制改革不仅能够释放短期红利,也能为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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