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发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的肺炎疫情入口物资免税政策

网络 林晓舟 2020-02-02 09:06  阅读量:8214   

  (抗击新型肺炎)中国三部委发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的肺炎疫情入口物资免税政策

  中新社北京2月1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务部、海关总署、国度税务总局1日宣布通告,按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入口税收暂行步伐》等有关划定,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的肺炎疫情(下称疫情)入口物资可免征入口税收。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实行更优惠的入口税收政策,支持疫情防控事情。

  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入口税收暂行步伐》划定的免税入口范畴,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入口物资,免征入口关税和入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入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批示车;免税范畴增加中国海内有关当局部分、企事业单元、社会集体、小我私家以及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国民从境外或海关非凡禁锢区域入口并直接捐赠,境内加工商业企业捐赠;受赠人增加省级民政部分或其指定的单元。

  无明晰受赠人的捐赠入口物资,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妇女连系会、中国残疾人连系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低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或中国癌症基金会作为受赠人吸收。  

  对卫生康健主管部分组织入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免税入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免税入口物资可先挂号放行,再按划定补办相关手续。(完)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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