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开展首次部门规章全面清理 涉及300多个条款

网络 林晓舟 2019-07-31 09:07  阅读量:17927   

  中新社北京7月30日电 (孙秋霞 庞无忌)7月30日,记者从中国自然资源部获悉,自然资源部组建后开展了首次部门规章全面清理,第一批废止8部规章,集中修改15部规章,涉及300多个条款。

  “此次废止和修改部门规章的目标就是改革。”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表示,虽然自然资源部已经组建完成,实现了机构和人员的重构,但只是完成了物理变化。推动自然资源管理职能重构,还需要实现“化学反应”。

  据悉,此次废止的8部规章包括一些年代比较久远,主要内容已基本不适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等。魏莉华表示,随着自然资源部的组建和自然资源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迫切需要按照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原则,对现有规章重新进行谋篇布局,立改废释并举。

  在打包修改的15部规章中,包括对《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的9个条款进行修改,取消“国家级土地调查单位名录审核”,便于更多的土地调查单位参与承担国家土地调查任务。

 

  魏莉华指出,这些打包修改绝大多数体现了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增存挂钩”制度写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是此次规章打包修改的一大亮点。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副司长李维兵介绍,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中,增加了实践中施行效果较好的“增存挂钩”制度。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应当与盘活批而未供和处置闲置土地数量相挂钩。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数量较多和处置不力的地区,减少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

  “这次规章废止和修改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发挥好法治对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通过立法体现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要求,把成功的改革经验上升为制度性规定,保障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魏莉华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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