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南瓜起纠纷 调解员为民解困

网络 李晓华 2019-06-13 10:55  阅读量:15167   

  西乡塘区
  收购南瓜起纠纷 调解员为民解困

收购南瓜起纠纷 调解员为民解困

  双方签下调解协议书 本报通讯员 叶舟 摄

  本报讯(记者 林灵 通讯员 蒋得兴 叶舟)6月11日一大早,3名群众急匆匆地来到西乡塘区金陵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情绪激动,请求政府为其解决一起经济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热情相迎,耐心听取对方诉求,最后成功调解了这起农户和河南收购商因收购南瓜产生的纠纷。

  原来,邓圩村村民卢某等6名群众,与收购商夏某约定:由卢某等人为夏某代为收购南瓜。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大,每一车南瓜价格都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得到夏某认可后,村民卢某等才会收购。现如今,前4车南瓜共28吨,夏某已收货,约2.47万元货款未付清。然而,第五车货却出现问题,当时约定价格1.25元/斤,但市场行情变幻莫测,到第二天跌至1元左右,夏某极可能亏本,于是夏某借故不肯收货。

  这时,收购商夏某却坚称自己只欠货款4700元,且第五车南瓜并非他采购。就这样,双方僵持不下,互不退让,调解陷入僵局。

  此时,西乡塘区司法局金陵司法所所长宋自迎耐心听取、记录双方陈述,认真查找核实微信语音、图文、银行转账短信等证据,做到心中有数。改变调解策略,采取“一对一”“背对背”调解法,双方分开调解。先以案释法,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诚实信用是市场经营王道,双方已经约定收购价格,且各种证据证明已经佐证。双方必须信守承诺,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经过整个上午现身说法,苦心教育,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夏某立即支付前4车南瓜货款约2.47万元,卢某等农户自行处理第五车南瓜。

  “疑是民间疾苦声,一枝一叶总关情。”人民调解,为民解忧。村民之间矛盾经济纠纷事虽小,却都是“一毛一分来之不易”。调解员情系千家万户,当好和事佬,成为矛盾纠纷润滑剂,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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