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考改革:从2021年开始执行“3+1+2”模式

网络 李晓华 2019-04-23 21:15  阅读量:13256   

  中新网沈阳4月23日电 (王景巍)辽宁作为第三批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之一,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稳妥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到2021年,初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23日,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教育厅厅长唐国华如是说。  

  据介绍,4月22日,辽宁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从2021年开始,辽宁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考生在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时,应在历史和物理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科,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科,即通常所说的新高考"3+1+2"模式,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满分均为150分,其中外语听力部分30分,笔试部分12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首选科目以原始分、再选科目以等级分分别计入高考总成绩,各科满分均为100分。选择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考生确定选考科目时,为何要在物理或历史中选1门,在其余4门中选2门?辽宁省招考办主任张伟兵表示,新高考"3+1+2"模式体现高校人才培养需要。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科类专业以及其他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因此,将这两个科目作为首选科目,有利于考生为进入大学开展专业学习奠定扎实基础,有利于高校相关专业对学生的培养。

  再者,新高考"3+1+2"模式符合辽宁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实际。我省各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将物理和历史作为考生首选的科目之一,可以与现有师资、教室等条件有效衔接,引导不同地区、中学的学生合理选择学习科目,科学规划学业生涯,为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

  另外,新高考"3+1+2"模式,也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学生可从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选择考,理论上有12种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两种学科组合方式,不仅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而且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据悉,“3+1+2”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目标导向不同,“3+1+2”的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并最大限度保障考生专业选择的权利。在考生的选考科目与招生专业要求相符的前提下,考生可以按照自己的专业理想自由选择志愿,既可以选择同一专业下的不同高校,也可以选择不同专业下的同一所高校,还可以选择不同专业下的不同高校。考生无论怎样选择,由于专业在前,因此都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考生的专业选择,避免被调剂到不喜欢专业的遗憾。

  唐国华表示,“专业+学校”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能够吸引更多考生选择自己心仪并擅长的专业,增加其学习动力,有利于人才成长,有利于国家相关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可以说,采取“专业+学校”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考生的专业选择权得到更充分尊重,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直接选择志愿为某个学校的某个专业,其满意度显然相比传统模式会得到提高;同样的道理,学校录取的考生因其专业意愿表达明确、充分,选拔满意度和培养契合度也会得到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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