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评定在学校的期中和期末考试中进行

东方网 山歌 2021-08-30 15:37  阅读量:15776   

记者30日从教育部获悉,为贯彻落实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教育部最近几天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幅减少考试次数,规范考试命题管理,合理使用考试成绩。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面向未成年学生,主要发挥教学诊断,改进和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功能除初中毕业生晋升考试外,其他考试均无筛选选拔功能

根据通知,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每学期由学校组织期末考试,初中可根据不同学科的实际情况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学校,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等考试,也不得以考试,小考,限时练习,学业考察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成绩评定在学校的期中和期末考试中进行考试成绩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考试成绩不在各类家长中传播初中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下学期初中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

据介绍,在中央和省确定的双减试点地区,首先进行大幅减少考试次数的要求,并积极开展探索性实验,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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